泛"长三角"四川商会合作论坛协定
    时间:2012-08-02 11:35 来源:未知  作者:admin 点击:
    根据2011年12月21日在上海召开的泛长三角四川商会工作交流会议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上海、浙江、江苏、山东、安徽四省一市四川商会之间的交流和合作,充分依托各自优势,互通有无

      根据2011年12月21日在上海召开的泛"长三角"四川商会工作交流会议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上海、浙江、江苏、山东、安徽四省一市四川商会之间的交流和合作,充分依托各自优势,互通有无、互补互惠,形成整体竞争力,形成团体优势,促进商会间共享信息、共谋发展、共创品牌,推动川商企业实力的提升和商会的发展,现初步拟定泛"长三角"四川商会合作论坛基本运作框架(草案)如下:

     

      一、合作论坛组织架构

      1、泛"长三角"四川商会合作论坛实行主席轮换制,设论坛常任秘书长、执行秘书长(执行秘书长由轮值商会秘书长担任)。每年轮换一次,由轮值省(市)四川商会会长担任论坛轮值主席,秘书处设在轮值省(市)四川商会秘书处。

      2、泛"长三角"四川商会合作论坛每年举行一次会议,由论坛内四川商会的会长、论坛常任秘书长、部分常务副会长、部分副会长和商会秘书长等出席。会议筹备工作由轮值省(市)四川商会负责,并负担该次会议经费。

      3、泛"长三角"四川商会合作论坛实行协商一致的原则,任何决定、声明须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,以合作论坛的名义对外发布。

      4、泛"长三角"四川商会合作论坛轮值主席轮换顺序依次为上海(2012年)、浙江(2013年)、江苏(2014年)、山东(2015年)、安徽(2016年),以后按上述顺序依次轮换。

      5、泛"长三角"四川商会合作论坛坚持开放原则,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,欢迎并接纳其他省(市)四川商会加入。

      6、合作论坛内各四川商会秘书长,每半年举行一次"合作论坛商会秘书长工作联席会议",由当年轮值主席方发起,相互走动,深入交流各商会、秘书处工作经验。

      7、合作论坛内各四川商会,配备一名专(兼)职联络员,负责信息联络及日常事务的处理,各论坛内联络员每周联络一次,互通信息。

      8、编制合作论坛内主要商会领导及秘书长、联络员内部通讯录。

     

    友情链接
    Copyright 2019 Powered by fcsscf.com,泛长三角四川商会合作联盟 All Rights Reserved.
    主办:上海市四川商会 浙江省四川商会 江苏省四川商会 山东省四川商会 安徽省四川商会 福建省四川商会 江西省四川商会 河南省川渝商会 湖北省四川商会
    技术支持:上海国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    沪ICP备19001471号-1